聚氨酯泡沫敷料应提交哪些临床评价资料?
答:对于符合《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条件的聚氨酯泡沫敷料,申请人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以及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和相应支持性资料。
对于不在豁免目录范围内的聚氨酯泡沫敷料,应在满足注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选择适宜的同品种产品的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并按照该指导原则要求出具临床评价报告。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临床试验来确认产品临床应用的安全有效性,若开展临床试验,应考虑临床试验目的、研究人群、对照组选择(如需要)、样本量估计、评价指标评估方法和量化方法、统计分析方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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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进口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逾期未申请延续的,注册证自动失效。
在西宁市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需要提交延续申请表、许可证正副本、企业人员资质情况、经营场所和仓库情况、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材料。镇江捷诚医药熟悉西宁市许可证延续审批流程,可以帮助西宁市企业高效完成延续申报。